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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0096-1999住宅设计规范(2003年版)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 10:53:30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附录 本规范用词说明

01、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作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
  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XMW)

02、条文中指定按其他有关标准、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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