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 电 气
6.5.1 每套住宅应设电度表。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不应小于表6.5.1的规定。 表6.5.1 用电负荷标准及电度表规格
套 型 |
用电负荷标准(kW) |
电度表规格(A) |
一类 |
2.5 |
5(20) |
二类 |
2.5 |
5(20) |
三类 |
4.0 |
10(40) |
四类 |
4.0 |
10(40) |
6.5.2 住宅供电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下列基本安全要求:
1 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并进行总等电位联结; 2 电气线路应采用符合安全和防火要求的敷设方式配线,导线应采用铜线,每套住宅进户线截面不应小于10平方毫米,分支回路截面不应小于2.5平方毫米。 3 每套住宅的空调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与照明,应分路设计;厨房电源插座和卫生间电源插座宜设置独立回路; 4 除空调电源插座外,其它电源插座电路应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5 每套住宅应设置电源总断路器,并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器; 6 设洗浴设备的卫生间应做等电位联结; 7 每幢住宅的总电源进线断路器,应具有漏电保护功能。(XMW)
6.5.3 住宅的公共部位应设人工照明,除高层住宅的电梯厅和应急照明外,均应采用节能自熄开关。 6.5.4 电源插座的数量,不应少于表6.5.4的规定。 表6.5.4 电源插座的设置数量
部 位 |
设 置 数 量 |
卧室、厨房 |
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两组 |
起居室(厅) |
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的插座三组 |
卫生间 |
防溅水型一个单相三线和一个单相二线和组合插座一组 |
布置洗衣机、冰箱、排气机械和空调器等处 |
专用单相三线插座各一个 | 6.5.5 有线电视系统的线路应预埋到住宅套内,并应满足有线电视网的要求,一类住宅每套设一个终端插座,其它类住宅每套设两个。 6.5.6 电话通讯线路应预埋管线到住宅套内。一类和二类住宅每套设一个电话终端出线口,三类和四类住宅每套设两个。 6.5.7 每套住宅宜预留门铃管路。高层和中高层住宅宜设楼宇对讲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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