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监测与分析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把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建设成国际一流的金融情报机构的要求,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在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收集、分析以及可疑交易线索移送等方面稳步推进,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的覆盖面和专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一、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收集
(一)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收集范围 2004年8—12月,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完成数据文件生成系统的建设,并实现通过金融业网间互联平台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数据。从2005年2月开始,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联网报送工作开始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推开。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全国应报送机构共计313家(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联社及外资银行),其中已经开始报送数据的有285家,占报送机构总数的91%,尚未报送数据的有28家,占报送机构总数的9%(见图4.1)。(XMW)
图 4.1 2005年数据报送机构工作开展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其中,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已经全部开始报送数据;绝大多数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和大多数农村信用联社也已经报送数据,未开始报送的少数机构正在测试中,预计2006年报送面将覆盖所有银行类金融机构(见图4.2)。(XMW)
图 4.2 2005年各类报送机构的覆盖情况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4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了关于做好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中心支行、大连、青岛、宁波、厦门、深圳市中心支行、各商业银行总行及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设立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员,负责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的报告工作。2005年,中国人民银行进一步要求各分支机构负责在辖区内各金融机构中建立信息员队伍。截至2005年12月底,全国共有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员180余人,信息员58,000余人,覆盖全国的金融情报网络正在逐渐形成。 (二)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统计 目前,金融机构主要依据《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客观标准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我国反洗钱工作尚处于初始阶段,采用客观标准来指导和要求报送机构,符合社会公众反洗钱意识刚刚建立、金融机构一线工作人员反洗钱经验有限的实际情况。 2005年,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报送数量大幅增长,一方面是由于报送机构覆盖面迅速扩大,另一方面是由于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监管力度增强、金融机构反洗钱意识提高、反洗钱措施逐步得到落实。同时也表明报送机构存在“防卫性”报送行为,可疑交易报告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1)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统计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数据1.02亿笔,外汇大额资金数据935.26万笔。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是上年的2.25倍(见图4.3)。(XMW)
图 4.3 2003—2005年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数量统计 注: 2003年数据指2003年3—12月的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和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大体呈逐月增加的趋势(见图4.4)。(XMW)
图 4.4 2005年大额资金交易报告月度趋势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统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颁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的规定,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本外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填写、报送方式和渠道进行技术上的规范,制定了《人民币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要素表》和《外汇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要素表》,实现了以无纸化电子网络方式接收本币可疑交易报告。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收人民币可疑资金报告28.34万份,外汇可疑资金报告198.89万笔。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见图4.5)。(XMW)
图 4.5 2004—2005年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数量统计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是上年的11.96倍(见图4.6)。(XMW)
图 4.6 2003—2005年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数量统计 注:2003年数据指2003年3—12月的数据。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2005年,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和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大体呈逐月增加的趋势(见图4.7)。(XMW)
图 4.7 2005年可疑资金交易报告月度趋势 注:1份人民币可疑交易报告可能含多笔交易。 数据来源: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从可疑交易报告的地区分布统计看,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东北和西南的边境口岸地区和个别内陆省份,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以及东北、西北的边境口岸地区。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累计收集符合《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规定可疑标准的交易报告28.34万份,其中符合第一项和第十项的交易报告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在经济发达地区符合这两类标准的交易发生较多,加上报送机构的“防卫性”报送行为,导致一些本是正常的交易也被作为可疑交易报送上来。 (三)接收涉嫌洗钱行为的举报 为广泛获取洗钱行为线索,扩大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收集范围,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开始接收社会公众的举报,发布了《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举报人可以登录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www.camlmac.gov.cn)进行在线举报,也可以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举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予以保密。 2005年10月,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互联网网站(www.camlmac.gov.cn)正式开通运行。该网站的开通为金融情报交换和数据共享提供了网络平台,进一步拓展了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的数据采集渠道,提供了涉嫌洗钱行为的举报途径,有助于形成与有关部门的联络沟通机制,同时为反洗钱远程培训提供了可能。网站采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成为对社会公众的反洗钱宣传教育和对外交流的重要窗口。 (四)受理国内外有关部门的协查请求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收到监察部、公安部、国家审计署和证监会等部门的协查请求,并及时给予了答复,为反洗钱相关部门提供了有效的信息支持。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还按照规定受理了国外金融情报机构和有关国际组织的协查请求,为打击跨国洗钱犯罪提供了信息支持。反洗钱相关部门的协查请求和金融情报的国际交换交流,也成为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可疑资金交易线索来源的一部分。
二、可疑交易报告监测分析与可疑交易线索移送
(一)依法履行监测分析职责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努力探索符合国情的分析方法,积极推进"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系统"的开发,不断提高监测分析的专业化水平,注重加强跨部门协作会商机制,反洗钱监测分析工作对发现涉嫌犯罪线索提供了有力的情报支持。 洗钱犯罪具有跨领域、跨行业、跨地区、跨国界的特点,手段隐蔽多样,资金交易纷繁复杂。针对各种类型的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分析人员注重归纳总结洗钱和其他严重经济犯罪的方式、手段、行业和地区特点以及与犯罪有关的资金交易特征,力求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和统计分析工具,准确、迅速地发现和甄别可疑交易。 (二)可疑资金交易线索移送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通过对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及其他来源信息进行分析和甄别,共移交可疑交易线索533份,涉及人民币793.51亿元,外币折合美元达8.32亿美元,涉及交易6万余笔,账户3906个。 在上述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向执法部门移送可疑交易线索共41份,涉及人民币259.59亿元,外币0.49亿美元,涉及交易1万余笔,账户582个。2005年公安部接收线索13份,涉及人民币203.84亿元,外币0.18亿美元,涉及交易约7000笔,账户299个。公安部门据此立案9件,其中1件已移送起诉,4件移送行政执法机构处理。
专栏4.1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涉嫌洗钱行为举报须知
第一条 为维护我国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有效打击经济犯罪和遏制其他严重刑事犯罪,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涉嫌洗钱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条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受理群众或单位对涉嫌洗钱犯罪嫌疑人或犯罪行为的举报。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是中国人民银行为履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职责而设立的收集、分析、监测和提供反洗钱情报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 凡涉及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有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受贿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都是洗钱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上述行为的,都可以向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举报。 第四条 举报内容应至少包括举报来源种类、来源地区、被举报人姓名/名称、所在行业、职级或职务、案发地区、涉嫌犯罪种类、涉嫌洗钱犯罪事实等基本要素,详细内容见举报表格。 第五条 举报可采用来电、来信、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 第六条 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依照相关法律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保密。 举报电话:010-88092000 举报信箱: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32-134信箱 收件单位: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 邮政编码:100032 举报传真电话:010-88091999 举报电子邮箱:fiureport@pbc.gov.cn 举报网址:www.camlma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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