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人7元钱坐牢3年半 |
|
作者:陈庆谋陈荣华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更新时间:2003-5-21 14:20:10 |
【声明:转载此信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内容表达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由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对本信息有什么意见,欢迎和本站联系,谢谢!】http://CiDu.Net
早报讯 日前,德化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案件,泉港人王某河持刀抢他人7元钱,被判入狱三年六个月。
据介绍,今年1月26日,王某河在德化县浔中镇街上碰到苏某鹏,王某河主动上前搭话,两人后到附近小吃店吃点心。吃完点心,王某河以让苏看一样东西为由,骗他至一楼梯口,拿出藏在身上的水果刀威胁苏,并抢走苏身上现金7元。苏被抢后报警,王某河不久被抓获。(陈庆谋陈荣华)
声明:以上信息资料大都是网上搜集而来,版权归作者,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告知我将马上改正。 文中所提到的各种观点只是原文观点,各种说法未经一一确认。并不代表本站认可此观点!!
|
资讯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
|
上一篇资讯: flash小游戏:消灭“非典”
下一篇资讯: 德化调低税收定额 |
【字体:小 大】【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