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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季少年走向深渊---德化破获系列盗窃、抢劫案纪实 年关将至,对于经营服装的人来说,谁也不想错过这个销售旺季。在德化县湖前服装市场经营服装店的苏小姐同样也是早出晚归,因为店里的生意日渐红火。 2001年12月23日晚,她却做了个“噩梦”:这天21时30分许,苏小姐关好店门,只身回到湖前某集资楼租住的套房时,发现套房的外门虚掩着,以为同租一屋的朋友回来了,暗自嘀咕一声,“怎么连门也不关好”,毫不介意地推门而进,随手带上门。 刚进到大厅,就听到转角处自己住的房间里传出一阵异常的响声。 “是不是小偷”,一个念头在脑中闪过,苏小姐还没来得及回过神,从房间里突然冲出一名男子,手持一把菜刀,顺势劈向她,口中用闽南话小声叫道:“不要叫,不要叫,蹲下去!” 苏小姐一时被吓坏了,下意识地举起左手,拭图挡开菜刀,手背顿时被划出了一个2厘米长的口子,血流如注。苏小姐十分害怕,蹲下身子,浑身发抖,那男子马上将刀架在她在脖子上,嘴里不断叫着:“不要叫,不要叫!” 由于紧张,加上当时只亮着一盏15W的灯泡,大厅显得有些昏暗,苏小姐朦朦胧胧记得站在身旁拿刀的男子身高大约150厘米左右,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身材瘦小。 恰在此时,房间里又跑出两个男青年,打开房门冲下楼梯。见同伙已逃离,拿刀的男子随即携刀逃窜。 约摸过了几分钟,苏小姐回过神来,顾不上查看房间,便颤抖着双腿连跳带滑到楼下的公用电话亭拨打“110”报警。 几分钟之后,警车呼啸而至,巡警大队、刑警大队民警几乎同时到达报警地点,可是早已不见了3个嫌疑人的身影。 民警对现场进了勘查,套房里的3个房间门全部被踢坏,房内被翻得乱七八糟,经苏小姐及同伴清点,被盗“安踏”运动鞋1双、香水1瓶,价值100多元。 从11月底以来,城关地区湖前、宝美工业区等地段接连发生居民住宅被盗案件,而且一般都发生在中午或上班时间家中无人之时。刑警龙浔中队已相继接到多起群众报案。 此前的12月21日15时许,正在龙浔镇外贸大厦一幢居民住宅楼一楼抱着小孩玩耍的林女士,突然听到二楼地板上有人走动的声音,以为是母亲在打扫卫生,便抱着小孩走上二楼,到了门口叫了两声“阿母”,见到门没关紧,推开房门抬脚就进。 就在此时,突然从门内窜出一个男青年,直扑林女士,伸手紧紧按住其怀中小孩的头,已年过不惑的林女士头脑一片空白,大叫“阿母、快出来”,并用手抓住那青年的衣襟,这时从房内又冲出3个男青年,走在最后的一人将手中所持的一把菜刀随手扔在地上,3人便往楼下跑,用手压住小孩头部的那人随后也挣脱林女士的手迅速逃窜。 因为发生在大白天,林女士很快回过神并追了出去,但几名男青年在往外贸大厦的小巷里一闪就没了影子。林女士赶紧打电话给朋友,其朋友再打电话给其弟,其弟林某回家后发现放在床头上充电的手机被盗后才报警,这时时间已过了许久。警方虽然及时赶到现场,但为时已晚。 就在警方全力侦查仍没有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的时候,又发生了湖前苏小姐宿舍被抢劫案。 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盗窃转化为抢劫的案件。案发后,县公安局领导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要求龙浔刑警中队立即组织警力全力侦破,龙浔派出所加强巡逻防范,以确保年终岁末的治安稳定。 (二) 龙浔刑警中队迅速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刑警大队技术科积极予以配合。根据几名见过犯罪嫌疑人的受害者的描述,这伙人年龄都在15岁至20岁之间,个头不大,人虽小却胆大妄为。专案组经研究后认为,这一伙人可能都是已辍学、在社会上又无所事事的人,经常四五人纠合一起团伙作案,盗得钱财后极可能是用于吃喝玩乐。 于是,专案组确定了侦查方向。一是在迪吧、歌舞厅等娱乐场所寻找嫌疑人踪迹;二是专案组成员与派出所责任区民警密切配合,分头行动,加强布控。 一张张无形的大网悄然撒开,只待收网。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德化城关地区到处都在流传某某处又发生了盗窃案,哪家的东西又被偷了,公安机关至今没有破案等等传言,专案组侦查人员默默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有条不紊地开展侦查工作。 侦查人员夜以继日访问群众上千人次,足迹走遍了城区每一处公共娱乐场所,技术科的民警对大量的指纹痕迹档案逐份比对,工作量之大自然可想而知。 为了尽快侦破案件,参战民警经常是通宵达旦地调查取证、设卡布控,熬红了眼,身上的肉也掉了不少,可是从没有人叫过一声苦。 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天之后,案件出现了转机。侦查人员经多方工作,认定龙门滩镇江×庆等一伙人有重大作案嫌疑。龙浔刑警中队刑警立即分组寻找江×庆一伙人的行踪。但这伙人长期在外租宿舍,居无定所,一段时间便转移住处。要寻找这伙人的下落并不容易。 12月31日下午4时许,正在调查访问的刑警叶荣耀意外地发现平时与江×庆在一起的几个人在宝山路一餐馆出现。为了不打草惊蛇,叶荣耀一边秘密跟踪监视,一边迅速将情况向中队长作了简单汇报。中队长立即通知各侦查小组向宝山路靠拢。因主要嫌疑人江×庆没有出现,侦查人员根据目前情况,决定等待江×庆露面后再收网。 几个小时过去了,这伙人也终于吃饱喝足了。当晚8时许,一伙人陆续进入东大路某迪斯科舞厅,但江×庆仍然未露面。于是侦查人员留一组民警在楼下等待江×庆投网,另一组迅速包围了舞厅。在舞厅内,民警顺利抓获犯罪嫌疑人林×阳(男,16岁,南埕镇人)、涂×墩(男,19岁,赤水镇人)、周×瑞(男,19岁,赤水镇人)。随后,“姗姗来迟”的江×庆(男,17岁,龙门滩镇人)也被刑警制服擒获。 根据江等人的供认,侦查人员迅速前往寨头新村一居民住宅,抓获另一嫌疑人陈×委(男,15岁,龙浔镇人)。 经审查,从2001年9月份起,该团伙分分合合,采取踢门、遛门、撬门、插片开门等手段入室盗窃,共在德化城关地区作案60多次,盗得现金、金银首饰、照相机、手机、传呼机、影碟机、高级衣服、皮鞋等物,据初步估算价值5万多元。 年纪轻轻的一伙人就这样滑入了罪恶的深渊,不由得让人沉思。十几岁的小年轻人,不读书,不务正业,家庭又放任不管或任其所为,成了无人管教的人,贪图享乐和灯红酒绿场所,“今朝有酒今朝醉,管他明日喝开水”。偷、抢钱财图享受,手头一紧又作案,恶性循环,终成罪人。从这起案件中,就家庭、学校、社会而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话题应当再次引起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依然十分严峻!□危建全陈敬成 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第二十六条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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