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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宽限四天自寻出路群众:至少让其筹足路费 《十万件景德镇瓷器“搁浅”泉州》追踪 部门:宽限四天自寻出路 群众:至少让其筹足路费 上百号景德镇陶瓷商人在泉遭遇占道经营,10万件景德镇瓷器“搁浅”泉州。[泉州晚报]昨日独家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许多群众主张,应让这些外地商人“既来之,则安之”;市有关部门也积极采取行动,合理引导众商家规范经营,并相应地给出了4天的周转期限。物业管理处:全是“牵线人”的错 好端端的展销会怎么变成了占道经营?景德镇商人们反映,他们已按每摊位1000元的标准,向“牵线人”吴有保交了摊位费。而汉唐天下物业管理处戴先生认为,物业管理处没有任何责任,与这些商家同为受害者。他说,是“牵线人”吴有保主动过来与物业管理处联系的,物业管理处为了繁荣市场,活跃经济,也有意招租,便向吴有保收取了500元定金,招租办展的前提就是吴有保必须履行相关审批手续。但吴有保违背承诺,在未经泉州市有关部门审批、未与物业管理处签订协议的情况下,就自行让景德镇商家过来了“办展”,此事应由吴有保负责。 戴先生还称,1月21日凌晨这些商家陆续到来时,物业管理处的保安也曾上前阻止;姜先生辞职一事与此事无关,事后姜先生多次与吴有保联系未果。戴先生表示,物业管理处将全力配合市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此事。 泉州市民:既来之,则安之 商家们说,受骗之后,他们进退两难,不仅收回成本基本无望,就连运货回家的路费都成了问题,许多人甚至不得不露宿街头。他们希望能在泉州多停留几日,多销售一些产品,至少能筹得运费。 现场群众认为,这些景德镇商家远道而来,虽然他们占道经营,但既然他们是受害者,泉州人就应采取“既来之,则安之”的态度,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尽快拿出妥善的解决方案。“至少也应该让他们筹足路费再回家吧!”一位群众说。 管理部门:宽限4日 昨日上午,市公用事业局、市城监直属大队、丰泽区工商分局与东湖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到现场取缔占道经营,引导规范经营。现场执法的有关负责人指出,设摊办展须经市公用事业局审批,再由城监部门备案;而这些商家未经审批,在路边随意设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市城监直属大队一位姓施的负责人认为,摆摊者占道经营,妨碍了交通,且造成治安隐患;其次,汉唐天下物业管理处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们已向吴有保收取了押金。 根据实际情况,现场执法部门研究决定,给景德镇商人留出4天周转期限,让他们暂时经营到2月3日;届时商品如未销完,商家可自行联系摊位,进店或进夜市经营。·[泉州晚报]记者刘英惠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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