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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让中秋团聚变离别 回忆我惨痛车祸经历
作者:独顾八荒  文章来源:太平洋汽车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20 14:19:4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一个月后事故认定书出来,天籁和小货车驾驶员分负事故的主次责任,我和三个养护工无责。此后主次责任双方经过几个月的协商。直到06年6月底双方才达成最后协议,我的车损由双方分担(合计修车及鉴定费8千余元)。事故后的各方情况,在此简介以下:

  天籁驾驶员年仅33岁,上海人,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当日死亡。留下了一对年幼的胞生儿子,妻子和老母亲。(XMW)

  事故中当场死亡的女养护工为苏北人,身份证上年龄为40岁,但听其亲属讲其实际年龄只有36岁,因家里为和哥哥换亲而把年龄改大以达到结婚年龄。因此损失了几年的赔偿金。(XMW)

  另外两位养护工经过住院治疗数日后出院,有一位做了伤残鉴定。详情不清。(XMW)

  小卡车驾驶员23岁。卡车损失较小,定损只有两千元不到。幸运的是车是单位的。否则巨额赔款真够他受的。(XMW)

  我的车子修了8千余元,今年6月底事故最后处理时由双方分担。(XMW)

  事故最后一次处理时,见到了天籁驾驶员的老母亲。饱受丧子之痛的老太太,因未见到儿子最后一面而哀伤不已,一定要我讲讲她儿子的最后情况。当听说我有一些事故中的照片时悲喜交集。交谈中我也从侧面了解一些当时的情况,天籁车子刚买不到三个月,她儿子当时为过中秋节开车回家,路上还打了电话说半小时后就能到家,此后一直无法联系,直到当天下午警察上门才知道出了车祸。老太太查看电话纪录,来电时间为9点25左右。正好是事故发生时间。我忽然明白了超我而去的天籁为何又慢了下来,当时正打电话通知母亲何时到家。当前面车子出现时,因注意力分散,导致判断失误,把停在前面的车子当成正在行驶中,导致最后来不及躲开而与卡车追尾。(XMW)

  而停在超车道上的小卡车只是后面钉了块施工牌作唯一标志,也明显违反了高速公路施工规定,本来双方应为对等责任,因天籁方未系安全带而成了主责方。安全带此时成了划分责任天平中的关键筹码。(XMW)

  本人今年38岁,上有七十多岁的双亲,中有贤惠的妻子,下有正在上学的一双儿女,感谢上苍让我躲过一劫。(XMW)

  更希望天下的驾驶员都能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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