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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G2013-17、G2013-18号)
作者:德化县国土资…  文章来源:德化县国土资源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3/11/8 18:55:3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㈠挂牌文件取得

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1月26日,到德化县国土资源局获取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具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出让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㈡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于2013年11月27日至2013年12月4日,到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申请文件包括:

1.法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申请书;

⑵法人单位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影印件;

⑷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⑸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⑹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自然人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

⑴申请书;

⑵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⑷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⑸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㈢资格审查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

⑴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

⑵未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的;

⑶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⑷委托他人代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㈣确认竞买人资格

我局负责对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12月5日下午17:00时前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并通知参加挂牌活动。

㈤答疑及现场踏勘

申请人对挂牌出让文件有疑问的,可在挂牌活动开始前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我局咨询。我局不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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