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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强制拆迁致6人被埋孕妇死亡
作者:喻尘  文章来源:北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5 8:19: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历史最优惠”政策

一半左右的房屋被视为“违法建筑”零赔偿清除

“‘合法建筑’如果拆后购买统建房,将按照470元每平方米得到赔偿”

3月12日,蔡二娃拿到了石塘镇的1万元钱。“是对他家三层以上房屋的补偿,如果不出砸住人的大事故,他一分钱也拿不到。”蔡的一位亲属说,一个收废品的租住在一楼房子里,因为出事后房屋被连根拔除,这个收废品的人也得到了1.5万元补偿款。

大多数人家没有蔡家的“幸运”。村旁的公路上扯起了“旧材料回收”的条幅,一些外地人络绎不绝地来捡便宜。“花十几万元建起的楼房,拆后剩下的砖块只能卖几千块钱。”村民老邱说。

“幸运”的蔡二娃拿着镇里给的钱后不知去向,一个完整的村庄正在因村民们的陆续搬离而支离破碎。“每人每月将得到50元钱租房子,是由绵阳国投公司支付的。”张福海说。按照2007年7月23日绵阳市政府的一份文件,村民可以得到这份钱的保障,如果在12个月内没有得到安置,补助可能加倍。

“我们的楼房被‘砍头’后,就要被‘砍身子’了。”董爱真说,绵阳会客厅将占据包括红星村等村庄在内的大片土地,所有的建筑物都将被拆除,“能够保留下来的‘合法建筑’如果拆后购买统建房,将按照470元每平方米得到赔偿,如果再到远处自建房,得到的赔偿为270元每平方米。”村民们对这一赔偿标准异议颇大,在房屋被“砍头”之后,所剩面积不多,得到的钱难以换来可以为全家人提供栖身之所的居处。

在3月11日视察红星村后,绵阳市委书记谭力说:“拆迁过程中,要坚持文明施工,保护老百姓财产,可用建材要尽量回收利用,把老百姓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要坚持人文关怀,十分关心拆迁户生产生活问题,帮助解决拆迁户具体困难。要特别注意安全问题,做好预案,防范大雨等突发情况。”

同是在这次视察后的会议上,绵阳市有关领导指出:“绵阳会客厅”的拆迁安置,已经是绵阳历史上最优惠的政策,坚持让老百姓得到了最大利益。

最优惠政策实施的结果是,大部分村民在失去房屋后,不得不四处租房而居,一半左右的房屋被视为“违法建筑”零赔偿清除。

(应被访人员要求,文中部分人士为化名) 转自http://news.qq.com/a/20080325/00029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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