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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强制拆迁致6人被埋孕妇死亡 | |
作者:喻尘 文章来源:北方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3/25 8:19:4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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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重灾区”无赔偿 洪水后搬迁,买20亩地要480万元;而之前卖109亩地只得到390万元 2004年上访无果后,红星一社村民开始在村中空地上自发建起房屋 截至3月10日,“绵阳会客厅”范围内拆除了688户、71560平方米的“违法建筑”。 “原定于3月15日前全部拆除完毕,但现在看来,要推后几天。”工作组的一位人士说,从2月23日以来,给村民预备了多日的举报时间,“凡是在3月13日晚上8点之前举报谁家的房屋为违法建筑的,都有效,逾期不候。” 3月14日,红星三社已经有116户人家“违法建筑”房屋被拆除。拆迁攻势正在从三社往一社方向挺进,董爱真越发担心儿子的房屋不保,她不得不考虑是否自己动手拆除:“这样还可以把砖留下来,如果是承包工程的人拆,恐怕什么都落不到。”她想这样做,还可以得到每平方米5元钱的劳动补助。“想起来好心酸。” 张福海承认,村里曾经有过一次乱建房屋的风潮。“有些村社的领导带头乱建房子,村干部说,‘国家炒大地皮,我们炒小地皮’,拆掉了有赔偿成了一股风气。”有的人在拿到赔偿后接着建房子,以此获取更多赔偿。“可是,在我们社,大部分人家不是故意乱建的,其实,其他村社也是这样,故意乱建得赔偿的并不是多数。” 在红星一社,能够拿出规划局的批准建设许可证和房屋产权证的只有十几户,近百户的新老房屋都不能拿出证件。“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村民在所分的宅基地上建房子,很少去领取产权证。”红星村一位村领导说,市里就此出台一个规定,凡是在2007年之后新建的房屋,包括在老房屋上面加盖的,全部列为“违法建筑”。 这个规定让红星村许多人难以接受。“我们社是在遭遇过一次洪水后搬迁了的,曾要求镇里给重新批一块宅基地给我们。”张福海说,2004年,规划局批准将红星二社和四社的20亩地出售给一社做新村建设用地,价格是480万元。“我们以前卖过109亩地,得到390万元,村里截留14万,剩下376万。” 卖掉109亩的钱无法支付20亩地的钱,这让村民们很是想不明白,为什么同样的地段却卖出差异大的价格?购买了109亩地的金海公司转手以100多万元一亩转售,高出付给村民3万多的价格30余倍。 金海公司购买109亩土地的手续是绵阳机场建设用地的批复文件,而这块土地却与机场相隔数公里,风牛马不相及。 在2004年上访过一次无果后,红星一社村民开始在村中的空地上自发建起房屋,在2007年达到高潮,于是,这个社成了“违法建筑”的重灾区。 109亩地出售后所剩的376万元所得,后来被平分给每个村民,每人得到7000多元。“如果把我们的房屋再拆掉,拿不到赔偿,我们什么都没有了。” 几天之后,红星村在失去土地,又失去房屋之后,数百村民在一次次征地拆迁后,终于被“洗白”(输光,一无所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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