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资讯 | 影音 | 图片 | 论坛 | 模拟驾考 | 免费取名算命 | 瓷都工具 | 域名 | 瓷都商城 | 汇款 | 
您现在的位置: 瓷都热线|诚信中国:“一就是一”(1941.CN) >> 资讯 >> 网络文摘 >> 新闻留影 >> 正文 登录 注册
专 题 栏 目
最 新 热 门
广告载入中...
最 新 推 荐
相 关 文 章
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受贿
税务干部受贿窝串案 德化
德化县国土资源局原副局
福建宁德原海事局局长受贿43.7万 获刑10年半           ★★★
福建宁德原海事局局长受贿43.7万 获刑10年半
作者:李松 李维 郑… 文章来源:中新网 更新时间:2011-5-4 11:28:55
【声明:转载此信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内容表达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由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对本信息有什么意见,欢迎和本站联系,谢谢!】http://CiDu.Net
广告载入中...

中新网宁德5月4日 (李松 李维 郑少华)福建省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对外公布,近日对原宁德海事局局长郑位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犯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郑位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万元;已退出的赃款人民币43.7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告人尚未提起上诉。(XMW)

法院审理查明,1992年至2010年间,被告人郑位在担任福建省港航局船检处干部、助理工程师,福建省船舶检验局海船检验部验船师、副主任、主任、福州海事局副局长、福建海事局船舶检验处处长以及宁德海事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船舶检验、船舶图纸审批、申请船舶修造条件认可证以及调整船舶入港锚位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王进建、林财龙、林长杰等九人贿款共计人民币43.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郑位向纪检机关退出赃款人民币43.7万元。(XMW)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位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43.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被告人郑位归案后如实交代了同种其他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在庭审中自愿认罪,且退出全部赃款,有较为明显的悔罪表现,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XMW)

广告载入中...
声明:以上信息资料大都是网上搜集而来,版权归作者,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告知我将马上改正。
文中所提到的各种观点只是原文观点,各种说法未经一一确认。并不代表本站认可此观点!!
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点击数: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