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 资讯 | 影音 | 图片 | 论坛 | 模拟驾考 | 免费取名算命 | 瓷都工具 | 留言本 | 域名 | 瓷都商城 | 汇款 | 
|
资讯首页
|
瓷都德化
|
站内新闻
|
影视剧情
|
汽车世界
|
网络文摘
|
周易八卦
|
教程技巧
|
房产信息
|
您现在的位置: 瓷都热线|诚信中国:“一就是一”(1941.CN) >> 资讯 >> 瓷都德化 >> 通信与宽带 >> 正文 登录 注册
专 题 栏 目
  • 四川汶川8.0级强震
  • 机动车驾驶员考试资料
  • 高考试题及答案
  • 最 新 热 门
     德化又添3个地理标志证明
     [组图]期待!德化龙门湖
     [组图]德化:“绿色动脉
     [图文]德化:造莲花美景
     [图文]德化:编织小网格
     [图文]德化龙门滩龙门湖
     [图文]福建德化县美湖镇
     德化白瓷艺术展亮相深圳
     [组图]“世界瓷都·润养
     德化:前妻婚内举债近8万
    最 新 推 荐
     [组图]期待!德化龙门湖
     [组图]德化:“绿色动脉
     [图文]德化龙门滩龙门湖
     [图文]福建德化县美湖镇
     [组图]德化各种花卉相继
     [组图]福建德化九仙山迎
     [图文]德化石牛山惊现双
     [组图]千年古瓷都德化的
     [组图]警方连捣5传销窝点
     [组图]福建民俗博物馆办
    相 关 文 章
    没有相关资讯
    手机用户将可以不改号选择运营商所有资费套餐         ★★★
    手机用户将可以不改号选择运营商所有资费套餐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新浪科技 更新时间:2006-10-17 15:57:47
    【声明:转载此信息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其内容表达的观点并不代表本站立场,由这些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本站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您对本信息有什么意见,欢迎和本站联系,谢谢!】http://CiDu.Net

    信产部要求保障手机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全文)

      中新网10月17日电 据信息产业部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信市场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信息产业部近日就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有关事项向各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发出《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by http://CiDu.Net/

      通知指出: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by http://CiDu.Net/

      通知要求各移动通信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确因技术、设备等原因,暂时无法实现的,移动通信企业应及时向用户解释说明,同时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时间表,于2006年12月1日前报相关电信监管机构备案并对外公布。//by http://CiDu.Net/

      通知同时要求各通信管理局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by http://CiDu.Net/

      该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by http://CiDu.Net/

     

      关于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通知

      信部清[2006]6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信市场公平公正、有效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电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就保障移动电话用户资费方案选择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动通信企业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应充分尊重用户的自主选择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

      二、在同一移动电话归属地内(俗称“移动电话本地网”),移动通信企业应保证本企业同一网络的原有用户,可以在不改变号码的情况下,自主选择使用本企业的所有资费方案(已停止发展用户的除外)。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加强监督检查,对于侵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四、本通知自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移动通信企业应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确因技术、设备等原因,暂时无法实现的,移动通信企业应及时向用户解释说明,同时制定出具体的改进时间表,于2006年12月1日前报相关电信监管机构备案并对外公布。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部内:办公厅、政策法规司、电信管理局。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声明:以上信息资料大都是网上搜集而来,版权归作者,如有版权问题请留言告知我将马上改正。
    文中所提到的各种观点只是原文观点,各种说法未经一一确认。并不代表本站认可此观点!!
    资讯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上一篇资讯:

  • 下一篇资讯: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点击数:885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没有任何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