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狱潜逃38年 七旬翁落网 |
“文革”期间伪造公章、拐卖妇女被判刑 |
作者:张志鹏 文章来源:东快网 更新时间:2008-6-12 8: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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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一小伙子因伪造公章制造假证明,诈骗、拐卖妇女被判刑8年,服刑两年后越狱,潜逃近38年后被抓获归案。
1960年代,家住原德化县上涌公社黄井大队的蒋某仲忍受不了贫困生活,干起伪造公章拐卖妇女的勾当。1962年至1967年,蒋先后伪造原上涌大队等公章8枚,制造假身份等证明35张,将8名妇女拐卖至尤溪、沙县等地贩卖,获利229元。1968年9月,蒋被当时的德化县法院判刑8年,送往闽西监狱服刑。
蒋某仲在监狱里被安排到农场做工。1970年,蒋趁管教人员不注意逃离监狱,之后流窜到浙江成县,隐姓埋名在建筑工地打工。1989年,蒋与当地一丧偶女子结婚,当年生下一个男孩。1996年,蒋带着儿子潜回老家,谎称已刑满释放。儿子小学毕业后,蒋带着儿子到德化城关瓷厂打工。
今年5月中旬,闽西监狱一纸协捕通报发至德化县公安局,德化县公安局将该通报印发至各派出所。5月29日,德化县浔中镇后所村发生一起酒后闹事案件,浔中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中,得知一名案件目击证人是蒋某仲。办案民警随后通过多方查证,查实这名证人正是38年前越狱的蒋某仲。6月10日,民警将蒋某仲抓获归案。
经审查,蒋某仲供认了越狱一事。德化警方通知了闽西监狱前来办理移交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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