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争房产法院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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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魏柳菁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更新时间:2007-6-14 8:3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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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魏柳菁 通讯员 陈东进 12年前,丈夫在矿山事故中身亡,妻子吴某改嫁;12年后,为了一处房产,昔日的婆媳闹上了公堂。这事就发生在德化县城。 原来,吴某前夫生前购得一土地使用权,吴某和婆婆共同建了一幢楼房,而楼房的土地使用权一直登记在前夫名下,从未变更。 新房建成后,吴某带着一儿一女搬入居住,婆婆依旧住在乡下。直至2004年,儿子溺水身亡,婆媳关系开始恶化。随着房产价格逐年上涨,双方加剧了争夺共建楼房的权益,协商一直没结果。婆婆一纸诉状将吴某告上公堂。 法院调查后成功调解了案件,婆媳协议各得该楼房的一半权利,并共同使用车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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