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安委办落实五项措施确保“十一” 生产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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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德化县安委办 文章来源:德化网 更新时间:2006-9-29 21:3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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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开展专项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对设备设施的检查和维修,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
二是排查事故隐患。各相关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对非法经营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依法关闭,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是突出专项整治。加强对矿山、旅游、交通、地质灾害、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森林防火以及供水、供电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四是落实安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执行由领导同志在岗带班的值班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专报制度;
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常识,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知识,提高市民的自防自救能力。//by http://Ci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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