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德将全面推行火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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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玉珍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更新时间:2004-3-24 18:38: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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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市火化率达80%
本报讯(记者陈玉珍)我市火葬区将进一步扩大,安溪、永春、德化3个山区县上半年要全面推行火葬。这是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殡葬改革工作会上获悉的。
自1999年颁布实施《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以来,我市殡葬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全市火化率从1997年的15.5%上升到2003年的72.2%,火化区火化率达100%,泉州市区、石狮、晋江、泉港、惠安、南安已基本普及火葬。但我市全面推行火葬力度不够,按省政府下达2001年至2005年殡葬改革规划和第二批火葬区规划要求,个别县未能按时推行和完成火化任务,安溪、永春、德化尚没有推行火葬,火化率很低。
将于4月1日实施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提出:按福建省第二批火葬区规划,全市各县(市、区)均属于火葬区范围,除汽车不能通行的边远地区外。我市将以实施修改后的《泉州市殡葬管理暂行规定》为契机,认真落实省政府下达的第二批火葬区规划,今年火化率要达80%,2005年要达到90%。
为此,市政府要求,安溪、永春、德化上半年要全面推行火葬,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扩大火化区,提高火化率。同时,市政府还要求,永春县要落实省政府下达的新建殡仪馆规划,在年底前完成殡仪馆主体工程建设任务。
据悉,安溪、永春、德化都已着手开展推行火葬准备工作。德化县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了《殡葬管理暂行规定》,县政府出台了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将于5月15日起分三批推行火葬:第一批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死亡工作人员,在医院死亡的人员,县城规划控制范围内的村(居)常住人口死亡人员;第二批有5个乡镇;第三批有11个乡镇。安溪县政府已制定了《殡葬管理暂行规划》,并将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安溪县计划分二批推行火葬,第一批为占全县人口2/3的11个乡镇,第二批有13个乡镇,今年该县计划火化率达60%以上。永春县已着手制定推行火葬实施意见,县委将于近期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殡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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