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德饲料当成口粮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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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其明芳芽海苹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更新时间:2003-10-23 23:16: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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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近日,德化县工商执法人员在该县龙浔丁乾村端掉了一个非法销售陈化粮的窝点,并在南安市工商部门的密切配合下,追根溯源,查清了陈化粮的来龙去脉。
日前,德化县工商执法人员得知,龙浔镇丁乾村湖前有人在销售旧米。在龙湖路李某某的店中,执法人员发现了端倪,现场发现存有旧米1500公斤。经检查,该批大米是1999年生产的,店主李某于今年9月份从南安官桥一家粮油公司进的货,共进了2500公斤,以每斤0.74元的价格卖出,已销售1000多公斤供丁乾村等地加工米粉。工商执法人员当即对现场的1500公斤旧米就地封存,并按有关规定抽样送检,确定该批旧大米为陈化粮。
据了解,按国家明文规定,陈化粮只能作为饲料,不得作为口粮进入市场。市场上有个别不法之徒把陈化粮加工后,又变成莹白光亮的“精米”出售,或者直接销售陈化粮用来制作米粉等,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其明芳芽海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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