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峰镇抓森林防火工作突出7个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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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德化县林业信息网 更新时间:2006-11-15 8: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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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深化认识突出“紧”:深刻认识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做到每日有一名主要领导带班,三分之一以上干部职工在岗,绷紧防火的“弦”,以未“火”绸缪的思想,时刻准备应对火情。
二是强化责任突出“实”:及时调整和充实镇村森林防火工作机构,进一步完善《雷峰镇森林防火责任制》等各项制度,镇森林防火督查组对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及护林员落实森林防火工作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兑现奖惩。
三是宣传发动突出“广”: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后,镇、村、组迅速传达贯彻落实,通过驻村工作队、护林员挨家挨户分发宣传材料,在各主要路口和重点部位增设者防火宣传牌,宣传森林防火的严峻性和火灾的危害性,宣讲森林防火知识,同时,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形式,大力营造舆论声势,做到防火知识家喻户晓。
四是加强管理突出“特”: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期和重点区域巡查,分片包干,盯死看牢,严格火源管理。对痴、聋、呆、哑、精神病及弱智者指定监护人,落实监护措施,同时,学校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幼儿的防火宣传教育,管严特殊人群,严防其玩火引发火灾。
五是预警反应突出“快”:镇防火指挥部加强火情监测和值班调度工作,及时掌握火情动态,确保信息畅通,做到火警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早扑救、早消灭。
六是队伍建设突出“专”:各村设立一名森林防火联络员,负责传达各级森林防火会议精神及有关知识,上报本村森林防火有关信息,监管本村生态公益林护林员和临时性防火协管员。镇村组建义务扑火队,加强防火、扑火知识培训,并配备扑火器具、固定通讯和交通工具。为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严禁老、弱、病、残和未成年人上山扑火。
七是用火管理突出“严”:森林防火戒严期内,禁止一切生产性和非生产性野外用火,加大重点山场、重点部位和人员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实行“三不放过”,即不接受防火宣传教育的不放过,不留下火种的不放过,违反规定不接受处罚的不放过,做到不留死角。对因农事、林事生产活动确需用火的,必须事先向村委会登记,签订用火安全责任书,经镇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备案,并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人员现场指导,逐一落实责任和防范措施,全程监督用火。(雷峰镇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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