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林场化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林场化促进林业发展,全县现已建立各种新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的林场110个,经营面积90多万亩,占全县商品林面积的60%以上。//by http://CiDu.Net/
我县针对大部分集体林实行村级统一经营、管理,经营机制不灵活,以及林农发展林业经济积极性不高等实际,以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契机,以林场化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城镇化推动林场化,以林场化促进产业化,培育和打造了林场新型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实现了“林权分散、经营集中”,使森林资源的各种生产要素充分聚集,社会各界将大量人力物力投入到林业生产和经营管理中,真正实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的改革目标,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广大林农以及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近三年来,我县共落实人工造林面积9.5万亩,其中,属林场所有人工造林7.8万亩,占全县三年来造林总量面积的82%以上。//by http://CiDu.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