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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丧失部分性能力 夫妻俩讨“性福权”获支持 | |
作者:黄墩良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8/24 8:55:55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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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通讯员颜遐通童宝捷记者黄墩良)和谐的性生活,是夫妻间所追求的。小王春(化名)在车祸中受伤,丧失了部分性能力,夫妻生活受到影响。夫妻俩将发生车祸的另一方告到法院,共讨“性福权”,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共4万元。 飞来横祸 俗语说,“人有旦夕祸福”。2005年8月份的一天,被告小锦(化名)驾驶被告某服务站的中型普通客车与原告小王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小王春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小王春有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左眼球挫伤等身体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了76天才出院,花了医疗费6万元。小王春出院后,其伤情经鉴定为损伤后遗留性功能障碍,构成八级伤残,左眼损伤致伤情九级。公安机关认定当事人小锦、小瑞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讨“性福权” 小王春受伤后,忍受着精神和肉体的双重折磨。他的妻子小英(化名)看到丈夫这样,也是心疼不已。因性功能受到一定的损害,夫妻俩的性生活受到影响。无奈和痛苦之下,他们决定为自己的“性福权”讨说法。 小王春将小锦、某服务站和第三人某保险公司(肇事客车的承保公司)告到德化县法院,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计12万多元。夫妻两人要求对方赔偿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计4万元。 近日,法院主持双方调解,当事双方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由被告某服务站赔偿小王春夫妻俩精神损害抚慰金共2万元,其他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6万元则由第三人保险公司直接支付赔偿给原告小王春。 为什么夫妻俩讨要“性福权”,索赔精神损失,能得到支持呢?审理此案的法官分析称,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的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范围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小王春的眼睛、生殖器都是其身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导致其功能受到严重损害,无疑给他带来精神痛苦,其以身体健康权受侵害,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小王春与小英是夫妻,其夫妻身份关系,决定着小英有从丈夫处享受性生活的权利,由于丈夫发生车祸导致性功能障碍,致使小英不能过正常的夫妻生活,给她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虽然法律中没有直接规定因夫或妻一方遭受非法侵害致性功能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另一方可以请求赔偿精神损害,但小英以身份利益受到损害且遭受精神痛苦为由,要求赔偿精神抚慰金,这是符合精神损害赔偿要旨的,法院在当事人自愿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予以确认是正确的。(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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