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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进铅锌矿伤残工人获赔款 | |
作者:蒋力耘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7/15 8:02:4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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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顺受德化县某铅锌矿招用,从事风钻及爆破工作。2006年12月2日,陈华顺在矿洞打钻时,被危石脱落砸伤其右前臂、脑部及脊椎,次日进行右前臂截肢手术。经调解后,陈华顺与某铅锌矿达成仲裁协议,承诺于今年3月31日前一次性偿付陈华顺医疗费、伤残补助金、误工费等补偿款项合计人民币243908元。期满后,尚欠118908元赔偿款未拿到手,于是,陈华顺今年5月25日向德化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执行人员受理该案件后,从今年5月底到6月中旬先后三次驱车前往距离县城50多公里的德化县某铅锌矿。经了解,该矿各股东均以内部账目不清为由互相推诿,致使申请人陈华顺无法获得赔偿。法院执行人员多方做思想工作,责令其付清补偿款,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陈华顺终于拿到补偿款12万元。(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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