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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启动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7/22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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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启动 ●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 ●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取消迁移户口计划指标管理
入户泉州条件放宽 [泉州晚报]讯(记者陈玉珍) 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近日将在我市全面展开。今后我市居民户籍不再有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之分,统称为居民户口;外地人员入户泉州的机会也增多了。 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我市将建立全市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取消迁移户口计划指标管理,实行以居民合法住所、职业、经济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户口迁移落户的依据;要充分发挥中心城市辐射作用,适度扩大人口发展规模。 落户条件放宽 适度扩大城市、城镇人口发展规模是此次改革的重头戏。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我市将从9个方面放宽落户城市、城镇户口准入条件。具体如下: 一是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引进人才和各种科技、管理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具有中、高级职称的科技管理人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来我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科研机构、市重点企业、重点建设工程和艰苦地区工作的,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和随其共同生活的父母可在工作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在中心城市和镇区有居住条件的;也可在中心城市或镇区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在中心城市购买住房或在其他乡镇所在地购买住房(含二手房、房改房)、合法自建住房(含集资建房),人均住房面积达到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并已实际入住生活的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华侨、港澳台同胞购买住房、合法自建住房的,可照顾其已入住该住房生活的境内亲属在住房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直系亲属实行自愿投靠迁移户口原则。新生婴儿和未成年子女可随父或随母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夫妻投靠的,户口可迁往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可迁往子女常住户口所在地。 四是来我市投资兴办实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年纳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或年出口实绩50万美元以上(含50万美元),可为其境内亲属或企业招聘的管理人才,在投资兴办实业所在地申请办理2个常住户口;年纳税每增加30万元或出口实绩每增加50万美元可再办理2个常住户口。内资企业或内联企业年纳税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可在投资兴办实业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五是经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录用或调入的在我市工作的人员,在工作所在地登记入户。 六是已辞职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原籍在我市的可照顾回原籍登记入户。 七是凡有意来我市就业(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大学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可实行先落户后就业的原则,其本人户口可先投靠在市人才交流中心;落实就业单位后,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在就业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 八是已在中心市区或城镇办理自理口粮城市户口的,就地转为常住户口。 九是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或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可直接将户口迁移到就业单位所在地落户。 农民进城放宽 在此次改革中,我市将全面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范围是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在此范围内,凡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在小城镇办理常住户口。 对户口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可以根据本人意愿,保留其承包土地经营权,也允许依法有偿转包。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限内,可享受原村级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权益,同时承担相应的义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督促承包户严格履行承包合同,防止进城农民将耕地抛荒或任意改变用途。对已经合法取得宅基地的,要适时置换,防止闲置浪费。到小城镇落户的农民,允许三年内执行农村计划生育政策。已转为城镇居民户口的人员,在教育、住房、医疗、就业、兵役、社会保障等方面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 入泉条件 如何确认 [泉州晚报]讯(记者陈玉珍)在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中,我市将从9个方面准予落户泉州。在具体办理中如何确认是否符合准入条件?市公安局对准入条件和应提供材料作了具体规定。 一、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大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暂行)》中对准予迁入条件和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作了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附加条件,增加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办理程序。 二、经组织、人事部门核准的引进人才和各种科技、管理及其他紧缺专业人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科技管理人才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居住条件(包括有合法租赁关系或单位提供住房的),都可在居住地登记常住户口。 三、中心城区或其他乡镇所在地购买的二手房,原房屋产权人将户口迁出后,已实际入住生活的新房屋产权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在房屋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和父母。华侨、港澳台同胞购买住房、合法自建住房的,可照顾其已实际入住该住房生活的一名境内亲属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在住房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由住房产权人提供指定的亲笔证明。 四、父母投靠子女、夫妻互相投靠、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如果申请迁入人出示的户籍证明上有注明相互关系的,可不再提供关系证明;其他准迁对象凡涉及到要出具关系材料的,也应照此办理,可不再开具关系证明;未成年子女是指未满18周岁的子女。 五、尚未申报落户的新生婴儿凭《出生医学证明》随父或随母在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落户。 六、非婚生育尚未申报落户的婴儿可申请随母入户,如要申请随父落户的,还须提供法院判定或公证机关公证确认的父子(女)关系证明。 七、公民出生尚未申报户口的,现要求投靠父亲或母亲在中心城市或城镇户口所在地落户的,须提供出生证明材料(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和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尚未落户的户籍证明。 八、凡有意来我市就业(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大学本科及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的学历证明是指县(市、区)一级教育部门出具的证明。中级职称证书是指市人事局认定的职称证明;高级职称证书是指省人事厅认定的职称证明。 九、已在中心市区或城镇办理自理口粮城市户口的,可由本人持户口簿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办证大厅,直接办理当地居民户口。 十、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不管是到公有制经济组织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的,凭户口准迁证、毕业证书和就业单位开具的就业证明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办证大厅,直接将户口落在就业单位所在地集体户口或亲属的家庭户口。 十一、解决收养弃婴、孤儿户口登记问题,对收养弃婴的,收养人凭县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和收养人的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提出申请,由派出所户籍窗口或办证大厅给予办理;对收养14周年以下的弃婴,因特殊情况无法补办收养证的,民政部门要出具确已收养的证明,由派出所核实,报县(市、区)公安局审批;年满14周年以上的不能按收养关系办理(包括无户口的),凭民政和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由县(市、区)公安局审核后,报市公安局审批。未办收养证(含代养)的弃婴落户时登记为“非亲属”关系,待办理《收养证》后再为其变为养子女关系。 十二、居民合法住所是指合法拥有的自建房(集资建房)、合法购买住房(含二手房、房改房)、单位正式分配的公房,申请人须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临时租借或违章搭盖以及外来人员集体宿舍不能视为合法固定住所。合法职业、经济来源是指从事非农职业连续工作满二年、经商办厂或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 十三、年出口实绩是指生产性企业商品出口实绩。在办理登记常住户口时,凭市外经贸局出具的年出口实绩证明或海关出口商品报表原件或证明。 外来入户手续咋办 [泉州晚报]讯(记者陈玉珍)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外来人员申请入户泉州需要哪些手续,这些手续又该如何办理?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户籍科。 据介绍,按规定,符合准予迁入条件者(第八、九种对象除外),须由本人填写迁入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迁入地派出所核实后报县(市、区)公安机关核准开具准迁证,辖区派出所凭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有关手续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乡镇(街道)一级计划生育证明;居住证明;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分局)出具的户籍证明。此外,第一种对象须提供组织、人事或主管部门同意引进的证明;第二种对象须提供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银行贷款按揭合同、关系证明;第三种对象须提供关系证明;第四种对象须提供年纳税完税凭证或证明、关系证明和招聘证明;第五种对象须提供组织、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录用或调入证明或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书;第六种对象须提供辞职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原籍证明;第七种对象须提供职称和学历证书。 户口簿发放将有变化 [泉州晚报]讯(记者陈玉珍)记者昨日获悉,我市将改变原以户口性质发放户口簿的做法,加快换发《居民户口簿》,更新《常住人口登记表》,确保一人一张《常住人口登记表》、一户一本《居民户口簿》。 据悉,此次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后,我市各派出所在办理户口登记时,一律不再登记户口性质;对已换发的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中加盖或打印的户口性质,在今后日常户口登记管理中要逐步更换,以保证全市户口登记的统一性。要注意核对公民身份证号码,认真做好纠错工作,为实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作准备。 今后,省内的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不再注明户口性质;外省迁入本市的,在办理落户登记时也取消户口性质登记。对迁往省外的,要根据其目前从事职业加盖农业户口或非农业户口印章(子女随父母),原国家农场、林场、渔场、经济作物种植场职工和在校大中专学生户口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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