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本报记者 佳裕 良标 通讯员 文良 剑威 时间:4月19日 地点:德化县龙浔镇宝美治安岗 人物:巡警王警官、张警官;嫌疑人赖某、蒋某、陈某 事件:两巡警暂扣下赖某骑的可疑摩托车,并放于治安岗内。不想嫌疑人赖某却趁巡警继续巡逻时,唤来2名同伙撬开治安岗,第二次偷走该车。 盘查扣下大绵羊 当天凌晨1时,一男子骑着一辆大绵羊摩托车经过宝美治安岗。巡警王警官、张警官看其可疑,拦下盘查。 两警官说,当时这名男子神色慌张,拿不出证照,辩称摩托车是向朋友借的。依规定,巡警让他向朋友拿证件核对,并将摩托车暂放于龙浔宝美治安岗。 等了大约半小时仍不见那男子出现,两名巡警将治安岗锁好门窗,又继续上路巡逻。1小时后,两人回到治安岗,却发现治安岗门锁被撬,门玻璃还被弄破,而那辆大绵羊已经不翼而飞。 唤来同伙撬门锁 当天上午10时,民警发现被盗大绵羊摩托,抓到嫌疑人赖某。 赖某交代,该车是3月27日他和同伙,在德化城关偷的,当晚车被扣治安岗后,他躲在一旁并没有回去取证,而是等巡警离开后,叫来同伙蒋某、陈某一起将车偷出。 根据赖某交代,民警迅速出动将同伙蒋某、陈某抓获。3人说,他们自今年元月起,分分合合,共在德化城关盗窃摩托车10辆,价值3万多元。 两次偷同一辆车 赃物价值算两回 昨日上午,3名偷车嫌疑人被刑拘。但是在填写有关材料时,民警计算案件起数却有了不同看法。有的认为定10起,有的认为定11起,一时颇有争议。 主张定10起的民警认为,该团伙共10次偷窃10辆摩托,其中一起一辆摩托偷后被查扣复又偷出,是同一个偷窃行为的延续,且被偷是同一辆摩托。 主张定11起的民警则认为,巡警查扣赃车并放于治安岗,属合法保管状态,任何人采取窃取方式将车转移,都构成盗窃,因此同一伙人两次偷同一辆车,应定为偷车两次,即有2起案件。 据了解,经公安法制部门把关,后一种主张被采纳。这意味着,3名偷车嫌疑人将共同对11起盗窃案负责,计算赃物价值,也将增加一次那辆车的价值,3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将因此被加大。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