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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农村义务教育一年省了近2亿学费 | |
作者:郑凯毅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8 9:58:5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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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为了确保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实施,市教育局去年深入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收学杂费。200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晋江市、永春县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经统计,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学生898357人,其中初中生326496人,小学生571861人,免除金额19264.5万元。还免费向17650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低保家庭学生和特教学生发放了教科书。 此外,我市还向9943名家庭经济困难和特教学校的寄宿生发放了生活补贴,补助金额367.1万元。其中,南安市政府安排了160万元专项资金,对2579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进行膳食补助,中学每人每月补助35元、小学每人每月补助30元;永春县安排了54万元,按中学每人每月补助16元、小学每人每月补助14元的标准补助家庭困难寄宿生;洛江区政府安排了16万元专项资金,对680名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进行膳食补助,中学每人每月补助30元、小学每人每月补助20元;晋江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学寄宿生每人每月补助45元;德化县安排10万元对近1000名小学寄宿生进行青菜补贴。全市特教学校寄宿生均得到每人每月100元左右的生活补助。相关报道 因学校违规收费去年4位校长被撤职本报讯(记者郑凯毅)记者昨日获悉,去年至今,市教育局共收到乱收费投诉举报50多件,比2005年减少20多件。 据市教育局副局长吴若萱介绍,一些学校确实存在乱收费问题。有些学校为了搞校庆,就让学生家长捐资,还有些学校没按规定分发教务材料,一个学生只需分发一套材料,有点学校就发了两套,收取两次费用。据统计,去年全市教育部门共清理违规收费项目2个,查出教育乱收费金额132.88万元,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17.66万元,有15位学校领导因乱收费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4位被撤销校长职务。 在50多件关于学校乱收费的投诉件中,有一部分是由于投诉者对收费政策不了解造成的。比如,城区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城区的学校要购买校服,农村的学校则不用。可有些家长混淆了城区和农村的范围,特别是晋江和石狮两地近年来不断扩大城区范围,以前一些属于农村的学校,现在变成了城区校,收费标准当然跟以前不一样了。还有借读费的问题,以前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只要求当地有所学校接收他们的子女就可以了,可现在他们也要择校,而择校生每年必须缴纳960元借读费,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对该政策不了解,就认为这笔借读费是乱收费。 其次是一些小学的董事会增收的外来工子女就学费用被误认为是乱收费。在晋江陈埭等一些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小学的发展很大程度上要靠当地学校董事会、村委会、老年会等的支持。可这些地区随着经济的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不断涌入,他们的子女也大多选择在当地读书。在陈埭一些小学,有的班级60多名学生,当地的学生仅有五名。对此,当地小学的董事会就认为这些外来务工人员占用了他们村的教育资源,要求这些外来务工人员缴纳一定的费用。这些问题被当成乱收费反映到教育部门,其实并不是教育部门征收的费用。 还有一个误区是教育部门一些文件“打架”的问题。按规定,免学杂费后,学校只能按“一费制”规定收取课本费、作业本费两项代收项目和寄宿生住宿费。可按相关规定,学校每年都要组织学生体检,并委托卫生部门执行,卫生部门则要收取一定的费用,有些学校就把体检费列入到学校收取的费用中,导致学生家长认为这个是乱收费。还有一些较贫困地区的乡村小学,由于学校经费紧张,每年的放暑假前就提前收费。而当秋季开学时,经常会有新的减免收费的政策出台,很多家长也误认为学校这一行为是乱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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