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交通肇事逃逸等六情形不得申请驾照 | |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5 8:19: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中新网1月5日电 中国公安部今天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出现下列六种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吸食、注射毒品、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五)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XMW)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