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福建省2009年高考改革草案
作者:未知  文章来源:德化一中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26 9:04: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随着高中新课程实验的推进,福建省将于2009年实施高考新方案。对此,省高考改革课题组在深入部分设区市开展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以下两种高考改革草案:

  A、“3+3(选考附加卷)”草案:
  1、第一个“3”为语、数、外三科,其中语、数(数学分文理科)均为150分,外语为120分(含听力20分)。
  2、第二个“3”为政、史、地或物、化、生三个科目,总分值330分。每科分为基本卷和选考附加卷,其中基本卷分值100分,选考附加卷分值30分。考生必须对三个科目中的基本卷进行答题,并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的选考附加卷进行做答。
  3、各科考试内容为《考试大纲》规定的必修内容与部分选修1的内容。
  4、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高中所修学分、综合素质评定、个人成长记录以及其他个性特长证明材料均可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的参考依据。(XMW)

  B、“3+3+基本素养测试”草案:
  1、第一个“3”为语、数、外三科,其中语、数(数学分文理科)均为150分,外语为120分(含听力20分)。
  2、第二个“3”指政、史、地或物、化、生,每科分值均为100分。
  3、基本素养测试分值为30分,测试范围涉及文学、数学、科学、财经、卫生、教育、生活、体育、艺术等领域,主要考测学生灵活运用所学知识分析、综合并创造性解决各领域内的一些普遍性问题的能力及在价值观、情感、态度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素养。试题具有综合性、灵活性,以便引导学生的全面发展。
  4、考生的高中学业基础会考成绩、高中所修学分、综合素质评定、个人成长记录以及其他个性特长证明材料均可作为高校录取或退档的参考依据。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