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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财政杠杆撬动企业自主创新
作者:蔡小伟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2/8 11:28:34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本报福州12月8日电 记者蔡小伟报道:福建省充分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积极鼓励企业开展自主创新。近几年,省级财政用于扶持科技和企业自主创新的资金年均达10亿元。截至目前,福建高新技术企业已近千家,其中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64家,有100多家企业技术中心获得省级认定,近1000项新产品被认定为省级新产品,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600余个,专利授权3.7万件。(XMW)

  对重点龙头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创新、资源综合利用等,福建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给予贴息与补助。以福州、厦门两个国家级和其他5个省级高新技术开发区为依托,福建对电子、生物、新材料和先进环保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予以支持。同时,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陶瓷、电机、模具、鞋业等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的建设,帮助企业解决共性技术难题。(XMW)

  在财政的扶持下,福建省已建立包括科技创新、技术协作研发、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中介服务等在内的企业自主创新平台,支持了一大批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和前瞻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瓷都德化县过去只生产低档的小工艺瓷产品,近年来各级财政充分利用科技、技改等资金,加大对陶瓷业的扶持力度,在当地建立省陶瓷产业技术开发基地等企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当地财政还投入8000多万元建起全省惟一的县办专科技术院校——德化陶瓷学院,为企业实施自主创新培养人才。

  为支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福建省每年从财政中拿出3000万元,设立全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企业创新。据统计,3年来省财政通过安排1.01亿元的资金,共引导社会各类资金17.65亿元,引导带动比例达1∶17.5。

  各市县财政部门也根据地方支柱产业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制订相应政策措施。泉州市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中心给予重点支持、补助。漳州市对企业在创名牌中研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允许企业税前列支,并在财政上给予适当补贴。福清市除对新认定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给予科研配套支持外,还对当年投入科技研究经费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企业给予财税政策上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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