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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7种疫苗不收任何费用 | |
作者:康云 文章来源:东南早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30 14:14: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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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即日起,我省接种单位接种第一类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挪用、挤占预防接种经费。(XMW) 现阶段,我省规定的第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脊髓灰质炎疫苗、麻疹疫苗、百白破联合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等7种疫苗。根据规定,列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第一类疫苗的购置和运输及冷链设备的补充、更新经费以及第一类疫苗异常反应补偿费用由省级财政负责解决,并对困难地区预防接种工作给予必要经费补助。(XMW) 第一类疫苗接种收费取消后,县(市、区)级财政根据接种数量、质量,接种材料消耗等情况安排专项经费,保证卫生机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需要,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乡村医生和其他基层预防保健人员给予适当补助。(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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