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德化林业林改带来新变化 | |
作者:陈美德 苏鹏达 文章来源:德化县林业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1/5 22:08:26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
|
德化县林改后,林区的山情、林情、社情发生了新变化。 一是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改后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晰,林业经营者权、责、利关系明确,林农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积极性显著提高,盗伐、滥伐林木的现象明显减少,两年来,全县共查处盗伐滥伐林木案件104起,处罚189人次,与林改前两年相比发案率下降了27.3%。(XMW)
二是林农依靠林业的收入稳步增加。林改后林业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极大地调动了广大林农育林积极性,在造林营林中拓宽了渠道、增加了收入,竹业、经济林和速生丰产林建设等,对农村经济发展和林农增收的作用已逐步显现。(XMW)
三是有效缓解了林区不安定因素。林改后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归集体的前提下,放活林地使用权,明晰林木所有权的经营权,使林农“耕者有其林、务林有其山”,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兴林致富的广阔领域,有利于最在限度地减少林地林木权属争议和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发生,有利于解决林业“三定”时遗留的自留山证不符、“谁造谁有”林木产权未明晰、林木转让不规范等问题,缓解了林区不安定因素,维护了农村的和谐稳定。(陈美德 苏鹏达)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