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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市级劳模将获年度补助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10/10 8:37:3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从泉州市总工会获悉,我市三种困难市级劳模将获得年度补助金。(XMW)

  日前,市总工会下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劳模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市级劳动模范困难补助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做好2006年度三种生活困难的市级劳模的补助金发放工作。一是对低收入生活困难的退休劳模,参照当地养老金水平,以本人养老金为基数,每月补差至500元;二是对在职在岗的困难劳模,参照当地“低保”水平,在已领取低保金额的基础上,每月补差至500元;三是对特困劳模,参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种类(如恶性肿瘤、尿毒症、换器官等)和遭受严重灾害情况,对于医疗费用较大和受灾程度较重的,一次性补助3000元—5000元。(XMW)

  据介绍,以上三种补助不享受重复补助。按照《意见》规定,生活困难的全国劳模、省劳模,由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组织帮扶补助,本市不再重复补助。(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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