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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制”成了网络编辑最常用键?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2/3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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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报讯 由新浪和搜狐两大网站演出的官司秀不但没有谢幕的迹象,反而越发热闹了起来。1月31日,搜狐公司以“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对新浪提起诉讼,受理这两起官司的均是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与此同时,新浪网则亮出由5家从事短信服务的公司发表的“反抄袭共同宣言”称,目前移动互联网行业存在大量未经原创者同意就抄袭、照搬的行为,严重损害了网络原创者的利益。矛头直指搜狐。此前新浪以对其短信息、财经频道、体育频道等内容的抄袭为名,对搜狐提起诉讼,双方剑拔弩张。 更多的网络版权官司正在浮出水面。著名网络版权律师于国富先生向记者证实,经其手即分别处理过作者与搜狐、新浪的多起版权纠纷。记者同时了解到,尽管新浪、搜狐对此要求严格,但“不小心”的抄袭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员工因此被开除。 在各种大小网站上,细心的人都可能发现“似曾相识”的文字、图片,而这正是网络此前鼓吹的“整合资源”的结果,一些网站编辑的电脑键盘上,最常用的键就是Ctrl+c(复制),现在,它们开始为此付出代价了。社科院副研究员闵大洪先生称,这一案例的意义,并不单纯在于哪一方在判决中胜出,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所有的网站都必须具有这样两个意识:规范运作和有错必纠。 法学博士沈恒德认为,中国不存在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地方,网络环境也不例外。不能把网络世界想象成野兽的丛林法则。但现实是,不断发生的网络官司并没有让后来者知难而退,近一年来类似纠纷此起彼伏,无论是新闻网站,还是商务网站。最近一次业界聚会上,来自南方的一家域名网站负责人到处找搜狐的人,“域名销售的页面为什么和我们如此相似?” 一位网站编辑说的同样直接:没钱买版权,又没人去创作,我们网站靠什么活?(欣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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