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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收费有杆秤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2/1/29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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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收费有杆秤 据教育局计财科陈先生介绍,由于今年春节来得较晚,新学期开学时间也推迟了,为了整个学期的教学任务得以完成,大部分的中小学采取预先授课的方法,把下一学期的课程(两周)安排在本学期末先上。由于各学校需事先订购课本,预先收费历年来都是被允许的,希望家长们予以理解,准时缴纳相关费用。而全市各中小学则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收费项目标准,一旦违规将被严肃查处。 中小学现行标准如下: 1.杂费:小学杂费——城市(城区)40元/生、学期,农村30元/生、学期。 初中杂费———城市(城区)60元/生、学期,农村45元/生、学期。 2.高中学杂费:城区600元/生、学期,农村250元/生、学期(农村三级达标以上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按城市普通高中学校学费标准执行),原鲤城地面普通高中可在最高限额上浮20%,为720元/生、学期。 3.职业高中学杂费:市直学校600元/生、学年。 4.职业中专学杂费:一般专业20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3000元/生、学年。 5.借读费:小学500元/生、学年,初中1000元/生、学年,高中1600元/生、学年(注:鲤城、丰泽、惠安、晋江、南安、石狮城区可上浮30%;安溪、永春、德化、洛江、肖厝城区可上浮15%)。 6.住宿费:高中40元/生、学期,初中30元/生、学期(公寓生另行报批),职专、职高320元/生、学年(公寓生另行报批)。 7.班费(包括社会活动实践费、体检费):高中(包括职专、职高)50元/生、学期,初中40元/生、学期,小学20元/生、学期。 8.其他收费项目: (1)晚自修电费:10元/生、学期。 (2)电影费:10元/生、学期。 (3)寄车费:10元/生、学期(有棚),5元/生、学期(无棚)(不寄车不收费)。 (4)就餐管理费:按报批(食堂承包经营不收该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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