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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算盼来“套型面积90m2”解释
作者:曹苏宁  文章来源:网络文摘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7/13 21:26:1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日前,建设部下发文件明确提出:此前国六条细则中所说的“套型面积90m2”是指套内建筑面积加分摊面积,而70%的比例要求是针对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

  作为在很多人看来是“动真格”的国六条细则8项“硬指标”之一,“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这一项,可谓是最含糊的、争议最多的。按照细则定下的时间表,这项规定的实施时间原本是6月1日,但从公布之日至今已经一个半月,到底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70%的比例该怎么算,一直都没有定论。而北京市在就此出台细则的过程中,当地知名房地产企业的代表在内部会议上“吵成了一团糟”。

  连概念都迟迟才得到确切的解释,规定中“自6月1日起”的大限,想必也只能在争论和猜测中一拖再拖。政策出台一个半月,才有了确切的说法,这效率的确是慢了点。但同样是国六条细则中的内容,却也有雷厉风行的。

  比如说,同样是8项硬指标之一,“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这一项,执行得就非常迅速。5月29日媒体公布了细则(平面媒体则要等到5月30日),仅仅两日后,新规定就按时实行了。于是,在一些城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就出现了这样的奇观:市民为了能赶上“末班车”、少交一点税,有的天没亮就去排队,有的干脆带上简单的铺盖和方便面,吃住都在那里……

  同样是国六条细则的规定,同样是“硬指标”,关于普通业主的交易,就按时执行、很快执行;而有关房地产企业的开发和有关部门规划审批的,却过一个半月才有了明确的说法。虽说是“事有缓急轻重”,但这样“缓急”法,作为普通业主,不免会产生新政的利剑究竟指向谁的疑惑?让人不明白的是,要说清“套型面积90m2”的玄机,咋就这么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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