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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真空将被打破 网上开店资格审批在即 | |
作者:林绿波 陈凌鹭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6 17:49:0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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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绿波 陈凌鹭)点点鼠标就能在网上开店的日子可能一去不复返。近日,商务部公布了《关于网上交易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网上交易者应经工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注册批准,日常交易信息建议保存60天。这意味着虚拟的网络交易有望纳入现实管理。 卖家真实信息 工商有望核实 商务部征求意见稿的建议被业内认为是打破网络店铺的监管真空的“信号弹”。意见明确提出:“网上交易参与方要注意保存交易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数据、文件资料,以作为纠纷处理时的证据。交易者身份等基本信息建议保存2年,日常交易信息建议保存60天。”另外,“网上交易参与方包括:出卖人,买受人,网上交易服务提供者,法律规定从事商品和服务交易须具备相应资质的,应当经过工商管理机关和其他主管部门审批。” 本报法律顾问林晓阳表示,网上交易需工商登记和交易信息应保存60天的构想,为网上交易双方主动掌握对方的真实情况打开了方便之门。 多数市民赞同 纷纷发表意见 记者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和部门、法律人士,发现大多市民对网上开店经工商部门审批表示赞同,持反对和保留意见的市民较少。但不少市民也认为,开店资格难以认定,规范网络交易执行难。 “网络购物被骗是我省去年的八大消费投诉热点之一。”市工商局的12315工作人员姚先生表示,由于网上买卖双方不注意保存与交易相关的聊天、付款、发货记录,一旦出现纠纷,取证便成了大问题。他表示,网上交易信息不实和出现纠纷难以取证,已成为工商部门处理网络交易投诉的最大难题。而网络店铺今后若能得到工商部门的把关,网络欺骗行为将大大减少。 林晓阳认为,工商审批能从源头控制了网络购物诈骗行为,他建议还应适当延长交易信息保留时间或建立交易信息库。 以王先生为代表的部分市民对登记对象范围提出了疑问:“我只想在网上转让几件不能穿的衣服,难道这样也要经过工商审批?”市工商局工作人员表示,在实际操作中,需要审批的卖家资格难认定,商务部应该在征求意见稿列出需要登记的卖家资格认定标准,比如交易额、一定的交易量等。 网络交易备案 将实行实名制 “原来上网点点鼠标敲敲键盘,做生意随意得很,今后要在工商登记,可能会增加网络开店的成本。”网名为bobpop的泉州店主表示,在网上开店可以免税收和一堆的繁琐手续,这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开店成本。实行工商部门登记后,管理费将可能成为网络店主们的一笔不小支出。 在网民担忧的同时,市工商局透露,泉州地区的全面网络监管正在酝酿中,范围包括所有网络交易行为、买卖双方、网络宣传广告、商标等。(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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