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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制度和贡献奖励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人口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6/22 15:03:52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近日,福建省德化县建立独生子女伤残死亡救助制度和农村部分计划生育贡献家庭奖励制度,对全县194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满60周岁),且只生育一个子女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现子女伤残或死亡的家庭和农村居民中符合再生育条件、生育间隔已满,自愿放弃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由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救助或奖励。(XMW)

  奖励按夫妻双方每人每月30元的标准发放,直到60周岁后自动转为享受奖励扶助制度,直至亡故为止。(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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