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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号汽油上调到4.89元/升 | |
作者:张臖 张增田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4 23:59:5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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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省物价局的消息,从今日零时起,全省成品油价格再次上调,汽油、柴油零售基准价每吨分别提高500元。(XMW) 价格调整后,泉州市一类价区(鲤城、丰泽、洛江、泉港、晋江、石狮、南安、惠安、清濛)90#高标准清洁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210元调整为5710元;0#柴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4520元调整为5020元。二类价区(安溪、永春、德化)汽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5260元调整为5760元;0#柴油零售基准价由每吨4560元调整为5060元。调整后,90#汽油从原来的4.22元/升上调为4.62元/升,涨了0.4元;93#汽油从4.47元/升上调为4.89元/升,涨了0.42元;97#汽油从4.72元/升上调为5.17元/升,涨了0.45元;0#柴油从4.19元/升上调为4.64元/升,涨了0.45元。(XMW) 省物价局明确,汽、柴油零售基准价调整后,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及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可在上下8%的浮动幅度内制定具体零售价格,成品油零售企业供渔业船用柴油价格按提高后的零售基准价执行,暂不上浮。同时,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发价仍实行差率管理。我省中石油、中石化集团公司供系统外社会成品油零售企业的汽、柴油批零差率不得小于5%。中石油、中石化两个集团公司在规定幅度内制定的具体零售价格应及时抄送当地价格部门备案,并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开发布。(XMW) 省物价局要求价格部门要严厉打击利用价格调整之机抢购、囤积的行为,打击造谣惑众、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对违价行为要依法查处,以维护成品油市场的稳定。(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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