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五年制高职招生继续实行加分照顾政策。照顾政策共有六项,报考师范类五年制高职(不含小学艺术教育、小学体育教育专业)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可享受其中一项照顾,分数加入中考总分;报考非师范类五年制高职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可享受一、二、三、六项中的一项照顾。
六项照顾政策如下:
一、初中阶段受设区市以上表彰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照顾10分。(XMW)
二、烈士子女、归侨华侨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照顾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XMW)
三、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20分。(XMW)
四、各类国民教育系列(不含党校、军事院校),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进行学历教育的学校(含幼儿园)教师(含学校在册、在编的管理干部)子女,照顾10分。(XMW)
五、受省表彰的优秀教育世家中的教师子女以及县(不含城关)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农村工作的教职员(含农村离、退休的公民办教师)的子女,照顾15分。(XMW)
六、参加省教育厅举办的全省性学科竞赛以及省教育厅、省科协联合组织的全省性科技创新大赛,获得二等奖以上者,照顾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