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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法院林业庭以案释法效果好
作者:陈美德 林瑾瑜  文章来源:德化县林业信息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4/27 19:49:28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日前,福建省德化县法院林业庭现场在南埕镇中心小学举行罗某滥伐林木案宣判大会,这一做法在当地引起了强烈反响。(XMW)

  罗某系该县南埕镇高际村人,2005年在自己购买的本村大湖底山场林木采伐中,滥伐未设计的“压倒木”和“风刮木”29立方米。为震慑犯罪分子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方的效果,该县法院林业庭把法庭搬到案发南埕当地,根据罗某是在缓刑期期间再次作案,现场对罗成发作出了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的宣判。这一做法引起了自发前来参加宣判会1000多名当地群众、护林员、中小学校师生的强烈反响,纷纷说:“现场宣判会和以案释法,既显示公开公正,又真真正正使人受到教育和警示”。(X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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