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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小偷当司机赚运费进班房
作者:通讯员罗德棉…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3/22 21:29:45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报讯,德化摩托车工李某竟然给小偷当“司机”。近日,他被德化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该判决于昨日生效。

  被告人李某,现年21岁,是德化县大铭乡人,犯罪前为一名摩托车工。2005年10月初,经朋友介绍,李某认识了刚从监狱刑满释放不到三个月的赖某。闲聊中赖某提出以每日100元的工钱,雇李某载其到乡下从事盗窃活动,无论是否偷到财物,李某尽可“旱涝保收”。李某感到这是一桩不错的“买卖”,很爽快地答应了。

  为掩人耳目,李某事先将车牌拆下,做起了这单“生意”。2005年10月13日至11月8日,李某多次用摩托车载赖某到德化县水口镇、永泰县伏口乡的偏远村庄等地入户盗窃。赖某多次进村入户窃取他人现金、银元、金戒指等财物,价值人民币10118元。李某载赖某到作案地后,还“兼职”现场望风,共赚到了500元。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05年11月8日,赖某在作案时被发现,李某在驱车逃跑过程中被拦截抓获。同年12月18日,赖某也落网了。

  德化县人民法院于近日作出了一审判决,以盗窃罪的共犯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没收作案工具二轮摩托车,违法所得500元也被追缴。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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