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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为名行抢劫 7嫌疑人9小时落网 | |
作者:叶观胜 文章来源:中国法院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2/7 22:53:17 文章录入:cidu 责任编辑:cidu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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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七名犯罪嫌疑人以租车为名实施抢劫,仅9个小时就被福建尤溪警方悉数挡获。 当天下午16时30分,福建省尤溪县公安局坂面派出所接到德化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电话称:在德化县汤头乡境内有一部小型银灰色五菱小型普通客车被抢劫,车牌号为闽CN1167,该车现正在往尤溪县坂面乡方向逃窜,要求立即组织警力协助设卡拦截。 接到报警后,黄登宁指导员立即组织民警王其平、范建平、巡逻队员曾维森前往坂面乡仁厚村吉静坑的公路进行设卡拦截,并紧急通知街面警务站保安协助围堵。17时20分成功将该车拦截,当场抓获刘某民(男、23岁、贵州省桐梓县人)、钟某声(男、22岁、江西省兴国县人)、曾某燕(女、17岁、重庆市人)、陈某达(女、17岁、广西省百色县人)、罗某连(男、19岁、尤溪县坂面乡人)、罗某棋(男、20岁、尤溪县尤坂面乡人)、陈某椿(男、24岁,尤溪县坂面乡人)等七名犯罪嫌疑人,并查扣闽CN1167小型银灰色五菱小型普通客车。 经审查:陈某椿、刘某民等七名犯罪嫌疑人于2005年11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泉州市丰州镇租了一辆闽CN1167五菱小型普通客车,要求司机许某驾车往德化县汤头乡方向开去,当车子行驶至德化县汤头乡境内时,陈某椿、刘某民等七人持刀威胁车主许某下车,用绳子将许新双手反绑、用布将其嘴巴堵住,抢走车主许新风身上的手机、现金后,将许新民扔在德化县葛坑乡与汤头乡交界处的偏辟小路边上,而后,陈某椿驾驶抢劫来的该小型客车往尤溪县街面方向逃窜。 目前,七名犯罪嫌疑人已移交德化县警方,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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