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泉州全市交警管理体制调整完毕
作者:张沼婢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11/16 22:28:09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支队只直接管理6个大队对其他大队只进行业务领导

  报讯,泉州交警支队只直接管理6个大队,其他大队由当地公安局管理。经过一年的磨合,我市新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已于上周调整完毕。

  现行的交警支队沿袭于上世纪80年代的交通监理所,当时采取的是“条条”管理。交通监理所变更为交警支队后,管理模式变为“条块”结合的模式,即由上级交警部门和当地公安局共同管理。2002年,我市曾对市区交警的管理模式进行调整,将当时的直属大队分拆为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四个大队。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安排,经过一年的过渡磨合期后,我市上周正式完成了新的管理模式调整。调整之后的管理模式为:市交警支队只直接管理鲤城、丰泽、洛江、泉港、开发区、机动大队等6个交警大队,晋江、石狮、南安、惠安、安溪、永春、德化等7个交警大队的人事权等则移交给当地的公安局管理,支队只对其进行业务领导。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