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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七年不思悔改奸杀妇女被判极刑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12/12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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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ZWB报讯一名湖北打工者曾因犯盗窃罪、强奸罪两度入狱,然而出狱不到5个月,他又在德化县以暴力手段奸杀一名女青年。11月28日,这名恶贯满盈的犯罪分子终于被依法判处死刑,得到了其应有的下场。 被告人廖清容系湖北省武穴市石佛寺镇村民,1990年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1993年又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1年1月刑满释放后到德化县打工。2001年5月8日中午12时许,被告人廖清容途经德化县浔中镇富德加油站公路对面的油罐存放区时,见女青年林某某正在油罐旁一简易厕所内如厕,遂生邪念。廖清容就地捡起一块石头窜入该厕所内,并用石头击打林的头部,接着将林拖到油罐后面的空地上。被害人奋力反抗,廖清容便用手掐林的颈部,继而拗断林的双手前臂,并用拳头击打林的太阳穴致其昏迷,然后实施奸淫。随后,被告人廖清容又用手指挖出林的双眼球,并用拳猛力击打林的腹部致其肝破裂,尔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死者林某某系失血性休克及机械性窒息死亡。案发次日,被告人廖清容就落入法网。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清容采用暴力手段奸淫女青年,后又加以杀害,且系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罪,是累犯,依法均应予严惩,遂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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