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西景德镇市组成的志愿律师团日前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侵犯景德镇的名誉权。因为从2003年9月开始,这两个协会先后授予河北唐山和广东潮州为“中国北方瓷都”、“中国瓷都”。“中国瓷都”命名上出现的五花八门不但让公众雾里看花,就连业内人士也莫名其妙,景德镇怎么连评选通知书都没接到就出局了呢?更让人费解的是,早在去年,主评单位就表态,潮州已具备申报的基本条件,获得“中国瓷都”的殊荣指日可待。 据了解,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陶瓷工业协会此次评选是按其预先设定的“授予程序”展开的,其中包括“所在地人民政府申请”、“中国陶瓷工业协会牵头组织考评”和“批准与发证”三个环节。而恰恰就是关键的程序上却出了问题,因为像“中国瓷都”这样的人类文化遗产命名,按照国际原产地文化的授予标准,显然不能用“评选”和“发证”来定义。从程序上看,它只能是一种申报后的备案制度,而决定投票的权威部门也应是文物、工艺、城市管理部门。这一点,刚刚结束的世界遗产大会已经给出了明确的信号,即便作为国内的推荐程序也有必要遵循国际规则。 何况,喊冤的景德镇有许多被推荐和备案的理由。一是“瓷都”的命名不能完全以“产量”和“经济影响”为标准,考虑更多的应该是它的文化多样性,以及由此散发的宝贵历史信息。这些信息,显然不能以一家协会发几张选票就能草草定论的。况且,行业协会的内部封闭评选、推荐也有违公开、公正、公平。如果仅仅是交点儿“费”就能如愿以偿,不但“中国瓷都”的“文化链”出现裂缝,就连整个古老的中华瓷器文明也可能会在一种南辕北辙的“关注”下湮灭。 实际上,早在前几年,“鞋都”、“药都”就出现过相同的命名权争议。这次官司的升格,表明必须明确申请和批准程序,避免出现规则缺失下的长远文化遗产与短期经济利益间的冲突。那么,谁有资格评定“中国瓷都”?我认为,还是应按照一座城市的文化遗产进行申评。当然,申评的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而不是一种泛行政资源的利益寻租和内部争夺。(X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