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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冥币引火烧山被判刑
作者:蔡宗谋徐文曙  文章来源:泉州晚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4/4/9 0:05:42  文章录入:ahui  责任编辑:ahui

   日前,德化法院在德化县南埕镇召开公开宣判大会,以失火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  by cidu.net

  2003年12月22日上午11时许,黄某某到德化县水口镇湖坂村“西垅坑”扫墓祭祀,在其母墓前焚烧冥币,未烧尽的冥币被风吹至墓边而引发水口镇湖坂村集体所有的“西垅坑”山场森林大火,黄某某虽及时报警并扑火,但因火势太大,烧毁森林面积207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14163元。

  黄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与湖坂村委会签订了造林合同,约定由其对火灾烧毁的山场进行造林,但法律无情,黄某某将不得不在铁窗里度过三年六个月的时光。(蔡宗谋徐文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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