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至6月份将开展2004届我省师范专业毕业生及其他专业本专科毕业生(以下简称2004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10月至11月开展对社会人员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昨日,省教育厅发出了《关于2004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有关学校应与当地设区市教育局配合,尽快安排2004届毕业生的普通话测试和体检,以及非师范毕业生的两学考试;领取有关表格,组织毕业生填好表格,做好思想品德鉴定;各设区市教育局应在2月底之前对辖区内的2004届毕业生的人数、分布区域做好摸底工作,并按照教师资格的管辖权限安排认定工作的计划,做好表格、资格证书、“两学”教材的征订工作。“两学”(教育学和心理学)教材向自考办预订。 根据安排,“两学”考试于3月28日举行,报名时间为2月16日至22日,报名地点在各设区市自考办,正在实习的毕业生可向实习地的自考办报名;普通话测试工作可向各设区市语委办报名,已设立普通话测试站的高校的毕业生向本校报名,以便尽快安排培训和测试的时间。 通知规定,对2004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仍按照《福建省首次认定教师资格实施意见》(闽教人2001100号)实施,有关首次认定实施意见的内容可上福州市教育信息网(http//www.fzedu.gov.cn)政务公开栏查询。对于教师资格证书的颁发,凡经过有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确认并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后,即可发给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若经过确认符合(除学历以外)条件,但学校认定暂缓毕业者,不能发给教师资格证书。但若推迟半年之内取得相应毕业证书者,仍可发给教师资格证书;若毕业时间拖延超过半年的,则应重新申请。(XM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