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普高招生方案中原定关于少数民族学生可照顾10分的政策现有变动,将调整为按考试总分的2%至10%的比例予以加分照顾。 据介绍,新方案对少数民族考生可享受加分照顾优惠政策如下: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对散杂居住在城市(9个设区市所在地)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按升学考试总分的2%加分录取;对县城及县以下地区的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按不低于升学考试总分的5%加分录取;对报考民族中学或普通中学民族班的少数民族考生,按不低于考试总分的10%给予加分录取,各地可视实际情况提高加分比例,以提高中学中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视毕业生志愿放开录取。(XM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