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破达标中学“终身制”,促进定级达标学校继续充实和完善办学条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我省将对定级达标学校实行动态管理,今年启动对普通高中定级达标学校的重新认定工作。 据了解,对定级达标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将采取定期复查(一般3年左右)、重新公布达标学校名单等办法。按规定,今年3月前所有已验收达标的一、二、三级学校,都要对照新出台的《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进行整改和建设。明年,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人员按照新标准对这些学校进行复查。对达到新标准要求的学校,将予重新确认并公布达标学校名单;对达不到新标准要求的学校,将予降级或取消达标学校的称号。 据悉,普通高级中学定级分一、二、三级,申报一级达标和一般普通高中直接申报二级达标的由省教育厅组织省级验收组进行复查后审批,其余学校的定级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验收,报省教育厅审批。凡达到三级以上标准的学校,省教育厅将给这些学校以省重点中学待遇。其中,通过一级达标评估,且高中会考优良率(连续两届的平均值)达标的学校,因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实验需要,由学校制定综合改革实验实施方案并提出申请,经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和省教育厅批准后,可免于参加全省普通高中毕业会考,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学业情况按四个等级评定其毕业成绩,所评定的成绩与省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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