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将加强移动电话资费监控 通信信息报 2001年10月29日 中国信息产业部将加强电信资费监控,且最严重的处分是吊销电信运营商的牌照。这预示着信息产业部将对国内电信市场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清查和处理。 据报道,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苏金生近日在谈到移动资费问题时指出,虽然电信资费最终会由市场决定,但现时基本电信资费,包括移动电话的月租费、通话费等仍由政府制定,运营商无权自行决定。虽然运营商可以依据地区经济情况及竞争情况灵活推出短期促销计划,但这些计划须获政府批准。并且最严重的处罚是取消电信运营商的牌照。 看来,信息产业部将着手整顿目前资费最混乱的移动市场。今年初以来,移动运营商屡闯“禁区”之事时有发生。如“单向收费”、“违规优惠”、“移动商务电话”、“调整网间呼叫转移”等,均被信息产业部“叫停”。尽管市场监管部门不断采取严厉措施查禁单向收费问题,但为了抢占市场,移动运营商屡触“高压线”,在全国不少地方变相实行单向收费。5月,兰州联通和移动先后推出了以“被叫包月”为名的单向收费业务;6月,天津联通、武汉联通相继推出单向收费业务;同月,廊坊联通实行变相的单向收费;8月,绵阳、临沂和淄博移动又悄然实施单向收费。最典型的是,今年8月份,在信息产业部重申移动双向收费两年不变之后,天津仍悄然实施单向收费,且资费比市场话还低,结果遭到查处。对于手机单向收费问题,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局长苏金生再次表示,不会在2002年前推出手机单向收费,但并不代表将于2002年实行。 据了解,上海移动变相实行单向收费近日也被“叫停”,这种违规现象全国各地几乎都存在。移动运营商之所以频频突破资费“禁区”,首先是移动资费利润太高、空间太大,造成运营商过于迷信价格战。据统计,目前移动电话与固定电话的成本比例为1.21,而资费比例却为6.21。在中国移动(香港)公布的中期业绩报告中,其上半年净所得达到138.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8.4%,扣除利息、税款、折旧及摊销前的盈余(EBITDA)比去年同期的168亿元增长了73.5%,达到291.8亿元。截至6月30日,中国联通主营业务收入完成160.0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2.5%,利润完成了21.9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9%。由此可见,正是高资费及如此大的利润空间,才令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有大打价格战的资本。 其次,移动运营商大打价格战是因为其依法经营的观念淡薄,且在政企合一体制下形成的一些生产、经营、服务、建设、管理的观念仍未转变,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就不顾法律法规擅自降价。这种不以用户、市场为中心,而以自我为中心,想怎样就怎样的行为,不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行为。电信重组改革后,政企分开,电信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思想观念、思维定势就要转到电信运营商是企业的观念上来,就要以用户为中心,围着市场转,树立企业观念,摒弃企业行政化和以我为中心的传统做法。 再者,移动市场的混乱局面也反映了移动运营商的竞争观念尚未从垄断观念向市场竞争观念转变。纵观当前移动市场,移动运营商一方面为了争夺市场,竞相压价,不惜推出各种违规“套餐”,或变相实行单向收费;另一方面,基于垄断又对某些业务进行提价。如调整移动网间呼叫转移资费,网内网外不能一视同仁,实际上是通过高价封杀了用户使用其他通信公司网络的自由。这种独占市场的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 现代经济学理论告诉我们,价格战是市场竞争进入一定阶段后,企业采用的一种最通常的手段。但是也应肯定价格战不是惟一竞争手段,更不是最佳手段。价格战是一把“双刃剑”。企业大打价格牌,低价出售商品,虽然赢得了一定的市场份额,但俗话说,杀敌一千,自损八百,企业可能因此付出一定的损失,而且从长远利益来看,所损失的还可能比既得利益要大。如企业的研发、质量管理、售后服务等基础费用将无法得到保障,企业易陷入恶性循环。更何况,我国移动通信业尚处在初步发展阶段,急需建设资金,且又面临低端市场、资费下调的压力。另外,我们还应该看到,移动运营商的价格战,对消费者的利益也会产生损害。表面上,价格战会在短期内给消费者带来实惠。然而,从长远来看,价格战会导致企业服务质量降低等问题,从而损害消费者的利益。可见,移动运营商的价格战是低层次的、非理性的恶性竞争,不但有损移动运营商的企业利益,而且对广大消费者、移动通信业乃至整个国家的利益都有很大的损害。若不对此进行严格查处,不足以维护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威性,不足以保障移动通信市场的健康发展。 信息产业部日前明确表示将加强资费监控,正是为了加强监管力度,规范通信市场秩序,维护监管机构的权威和法律法规的尊严。由此,移动运营商应加强自律,及早走出价格战的怪圈,否则还真有点悬。 (《通信信息报》200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