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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舍难分“单向收费” | |
作者:不详 文章来源:瓷都热线http://cidu.net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1/10/31 文章录入:不详 责任编辑:不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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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舍难分“单向收费” 泉州晚报报道 2001年10月31日 近日,本不平静的电信市场又起波澜,泉州移动分公司和中邮普泰器材公司推出的“全易通”业务被省内媒体争相报道,这个并没有在媒体上大肆宣传的产品也在短短几天内吊起了消费者的胃口。 单向收费一直是移动通信市场的一个难解的“情结”,在以中低端用户为主的语音市场,价格问题总是那么敏感。因此,中移此举自然很能凝聚人气,在推出当天,就办理了多笔“全易通”业务。 去年以来,单向收费的传闻不断传出。2001年5月,兰州联通和移动先后推出了以“被叫包月”为名的单向收费业务;6月,天津联通、武汉联通相继推出单向收费业务;同月,廊坊联通实行变相的单向收费;8月,绵阳、临沂和淄博移动又悄然实施单向收费。但最后这些“小动作”都被主管部门“叫停”,以夭折收场。通信监管部门的政策口子一直没有打开,今年9月,中国移动高层向媒体明确表示,没有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移动电话在2002年前不可能实施单向收费。严厉的电信政策限制注定了单向收费的结局,尽管从消费者的立场来说,单向收费才是真正受欢迎的政策。 与以往不同的是,泉州移动此次推出单向收费业务,出现了一个新角色——中邮普泰。中邮普泰是一家通信器材公司,是通信设备提供商并非通信运营商。但在全易通的宣传单上,不难发现上面注明了“本业务解释权归属中邮普泰公司”的字句。但由于中邮普泰不具备移动通信业务运营资格,“解释权”也就很成问题。惟一的“解释”可能是,中邮普泰公司“有意”承担潜在的政策风险。 单单一个“全易通”也未必能从质的方面提高运营商的运营效益,“全易通”事实上承诺的是近期内的价格优惠,而非承诺有充分保障的消费者权益。 与“全易通”DM同时分发的《敬告用户》规定,“本业务优惠有效期一年,如优惠期间我公司业务需要或国家政策、法规调整,以相关规定为准执行”。 《敬告用户》的另一条是“我公司保留变更‘全易通’收费方式的权利”。因为一旦政策的口子不能松,运营商还需要台阶下。这一篇颇具弹性的《敬告用户》在试探着通信监管部门的立场。 价格战是把“双刃剑” 消费者的权益保障是一件无法回避的大事。去年泉州联通公司推出的“联通单向收费卡”业务“停摆”后,联通公司对消费者采取了补偿性措施。对消费者来说,运营政策并不值得关心,重要的是服务质量和商家的资信度。 我国的电信法尚未出台,现行的《电信条例》的不完善使得通信市场未能得到有效治理,没有惩罚性、制裁性后果的“违规”导致运营商屡屡触摸政策禁区。单向收费可能是消费者所期待的,但没有保障的单向收费又能“走多远”?各媒体不厌其烦地提出了这个问题。毕竟,权益不仅仅是价格结算。 产业要发展,市场的有序化与消费者权益的实现是相辅相成的。我国是全球最大的移动通信市场之一,电信业的发展需要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需要法律保障。目前,国内电信市场尚未进入充分有序的竞争状态,价格体系和服务体系尚不完善,扭曲的价格容易导致扭曲的市场行为。价格战是市场竞争的一种最通常的手段,但肯定不是惟一的手段,更不是最佳手段。价格战是一把“双刃剑”。(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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