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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前妻婚内举债近8万元 法院判丈夫不必帮还 | |
作者:海峡都市报 文章来源:海峡都市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8/3/4 20:07:33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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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黄(女)和小孙(男)原系夫妻,现已离婚。2013年、2014年,小黄分两次向小李借款79500元,并出具两份借条。还款时间到了,小李数次讨要不成,便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小黄和小孙共同偿还这两笔债务。(XMW) 小孙称,之前家里日常生活开销一直是自己负担的,这笔借款没有用于生活日常开销,更没有用于抚养孩子,且对于这笔债务自己一直被蒙在鼓里,这些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小黄也认可小孙的说法,提出自己愿意一个人偿还。原告小李亦无法提供证据,证明这些借款用于小黄夫妻俩的共同生活。(XMW) 审理中,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新近发布的司法解释,判定小孙不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XM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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